为了进一步深入理解、实施实训教学法的精神,全面、客观、公正地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,激励和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,为教师的培养提高、岗位续聘、职务晋升、津贴发放等提供依据,从根本上解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、提升办学水平的动力问题,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。
一、考核的内容
教师考核以各教学岗位的岗位职责为依据,重点考核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的完成情况。
主要考核点 :
①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率:60分为合格,最后得分为所人班级合格率的平均数;
②学生满意度:满分为100分,教师最后得分为所任班级学生评价的平均分;
③教学检查:每日教学检查内容为3项,每项占33分,满分100分,教师最后得分是总分除以检查次数所得平均分;
④日常教学行为: 根据附表四的教师日常教学行为规范细则逐项对照,每次出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扣除5分。
二、考核的等级和标准
考核结果分为A、B、C、D、E五个等级。基本标准如下: |